索引號: | 113418026742429118/202406-00048 | 組配分類: | 相關規(guī)章制度 |
發(fā)布機構: | 貴池區(qū)秋江街道辦事處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|
名稱: | 秋江街道敬老院請銷假制度 | 文號: | 無 |
成文日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4-06-25 | |
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
一、凡在院內工作及服務人員應做到愛院如家,每日出勤負到不遲到、不早退。
二、在院工作及服務人員如果家中有事,事先心須請假,通過領導批準以后,方可離開工作崗位。否則按礦工處理。
三、請假范圍:院長有事休假應由院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、其他工作及服務人員有事休假必須由院長批準。
四、院民因事外出、需向院領導請假,回來時應向院領導或工作人員銷假。請銷假都必須有記錄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